按照省教育厅、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、代收费与双学位、双专业、辅修专业等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黑教联{2010}65号)和《开云网页版本科生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黑开云网页版办字〔2024〕27号)等文件精神,经学校研究,拟定2024年微专业学费按如下标准收费(以当年修读学分进行缴费),现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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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24日